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合作(01包:电视台卫视频道新闻栏目宣传合作,02包:电视台法治栏目宣传合作,03包:楼宇电视播出合作,04包:广播电台宣传合作)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合作(01包:电视台卫视频道新闻栏目宣传合作,02包:电视台法治栏目宣传合作,03包:楼宇电视播出合作,04包:广播电台宣传合作)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合作、楼宇电视播出合作、法治栏目宣传合作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 ### 项目概况
> 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合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0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00172558-XM001
项目名称: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合作
预算金额:375.327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5.32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电视台卫视频道新闻栏目宣传合作
157.8476
1
电视台卫视频道新闻栏目制作播出专题片18条、滚屏8次,其中专题片重点展现城管执法工作的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总时长不少于36分钟,在电视台新闻栏目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不少于15条。
02
电视台法治栏目宣传合作
117.48
1
电视台法治栏目制作播出专题片10条,重点展现城管执法工作的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在其新媒体平台制作推送短视频20条,其中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参与拍摄不少于2条。
03
楼宇电视播出合作
50.00
1
在楼宇电视播出城管执法电视专栏节目125期,每期时长为10分钟。从播出日起每日一期节目播出不少于3次(一期节目分2段播出,每日共播出不少于6段);播出方将视编排情况对每期节目进行重播,全年节目播出总次数不少于1095次,播出总时长不少于10950分钟;播出时间为每日7点至13点之间,14点至19点之间。
04
广播电台宣传合作
50.00
1
在广播电台播出访谈节目2期,每期时长不低于30分钟,开展1期网络直播,直播时长不少于30分钟。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0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02包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03包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04包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5-13 至 2026-05-2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0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2026年、预算金额为375.3276万元、01包当年安排数为129.5472万元,02包当年安排数为93.984万元,03包当年安排数为40万元,04包当年安排数为40万元。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 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4.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4.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4.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4.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4.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 ,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
4 .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4 . 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
5.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同时发布。
6.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hinabrr12@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39 号燕京大厦
联系方式:陈宣,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方式:卢晓娜,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晓娜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