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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北兵马司胡同7号8幢等[18]套房屋及土地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北兵马司胡同7号8幢等[18]套房屋及土地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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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北兵马司胡同7号8幢等[18]套房屋及土地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房屋所有权(房产)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26000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25 挂牌日期: 2026-5-12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是否自动延期: 是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东城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递交受让申请,并将78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6000万元,其中,包含项目转让价款和政府土地收益,具体金额以最终成交确认文件为准。如动态报价产生竞价,溢价部分(溢价部分=成交金额-转让底价)全部计入政府土地收益。 4.本项目《不动产权证书》(京(2026)东不动产权第0001060号)登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办公。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关于北兵马司胡同7号资产处置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东)初审函[2026]0002号),该项目用地性质为保护区用地(可兼容商务用地)。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当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 1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不含政府土地收益部分)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受让方应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10日内,按照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行政许可要求,以新规划用途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第6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按照税务部门有关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政府土地收益。其中,政府土地收益总额的 20% 作为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后,按新规划用途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计算。 7.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标的资产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转让标的以土地和房产的实际现状作为转让依据,由意向受让方实际勘验了解。 8.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并作出相应承诺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于信息披露期内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需转让方共同签署)、《承诺书》作为具备受让资格的先决条件。(模板详见附件)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自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风险与法律责任。 10.本项目受让方服务费:成交金额的2%服务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dzsw/detail/578263.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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