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教学楼,实训楼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 2026-05-13
项目名称: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教学楼,实训楼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城市学院
采购标的物: 教学楼实训楼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教学楼、实训楼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来源: 访问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为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教学楼、实训楼建设工程,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学院,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教学楼、实训楼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杨镇镇区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55万平方米,具体包括1#实训楼(建筑面积29918平方米)、2#教学楼(建筑面积13081平方米)、3#教学楼(建筑面积12847平方米)、4#教学楼(建筑面积12847平方米)、5#教学楼(建筑面积13081平方米)及三个连桥(建筑面积3716.92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7月。
2.5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为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土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与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抗震支架安装等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报价说明、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须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的合格标准,同时须取得结构长城杯奖,并符合文明施工工地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协调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总承包单项合同额3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项目不少于1个(需提供完整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佐证材料)。
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②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系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④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无招投标失信、挂靠执业、违规转包等不良从业记录;
⑤中标后,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⑥具备10年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管理经验,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建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且具备地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地下工程施工建筑面积不低于0.8万平方米),需提供业绩佐证材料(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明确体现项目经理身份及地下工程相关信息);
⑦自确定中标人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该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任何管理职务。
补充说明: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进京备案手续,同时一并办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完成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未按要求备案的,其投标资格无效。
3.2关联企业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多家单位同时投标,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同一集团体系内两家及两家以上下属单位同时投标。
3.3联合体投标限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的,其投标资格予以否决。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由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到北京城市学院中关村校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办理报名手续: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投标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④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明确授权事项为本次项目报名及资格预审相关事宜);
⑥项目经理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⑦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审核所用的证照原件当场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报名及文件领取手续。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6时0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学院中关村校区。
6.2逾期送达、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在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8.特别申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报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与我校校级领导人员、基建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项目设计等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下接触。确有必要进行交流的,不得私下联系,一律通过本公告公布的联系电话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批准后,在学校指定会议室会见,且会见过程须由校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监督。
若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单位的资格预审申报资格;对私下会见的校内相关人员,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给予处分;对校外相关单位及人员,将提请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北京城市学院中关村校区)
联系人:林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