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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泵站可视化建设设计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5-19

项目名称: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泵站可视化建设设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泵站可视化建设设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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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泵站 202 6 年度 可视化建设设计 询比 公告

1. 询比 条件

本 询比 项目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泵站 202 6 年度 可视化建设设计 ( 项目编号: 2026-ZC-1121-000008 ) , 采购人 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询比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 询比 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 询比 。

2. 采购人 简介、项目概况与 询比 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 815 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 PPP 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第一、第二、第三 、 第四 管网分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拟采购 泵站可视化建设设计, 包含 效果图、施工图及工程概算;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询比人要求配合 施工招标 、 设计变更 、 竣工验收 等 工作 。合同形式为:按采购单位分别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期限 365 个日历日, 2026 年度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

3. 响应 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询比 要求 响应 人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 营利 法人;

(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或股权未被重组、典当、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 提供20 24或2025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4 )企业五年内无不良信用,可提供增值税 普通 发票 或专用发票 ;

( 5 ) 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 6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称证书。

3.1.2 业绩:

202 3 年1月1日至今, 累计具有独立完成装饰装修项目设计业绩 1 5 万元以上有效业绩; 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 单价合同需提供对应业绩发票 ) 。

3.1.3 具有与本 询比 项目相应的服 务 能力:

( 1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 2 )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信誉要求

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 20 年 5 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 20 年 5 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响应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响应截止日,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 “ (1)、(2)、(3) ” 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 信誉 管理:

(1)响应 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出的;

B.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删除失信信息的;

C. 近三年内 响应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法院判决公示信息为准);

D. 近五年内 响应 人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且评审委员会或 采购人 认为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能力的。(上款必内时间范围可结合项目实际调整)

(2)有上款 其 中情况的,或确定 成交 /成交时在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库内且未被移出的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商/ 成交 人。

3.1. 6 其他:

(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 询比 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3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 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 响应 。

4. 询比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 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 6 年 5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 741595925 @ qq.com 邮箱 (邮件主题:采购项目名称 + 响应人 全称) ,并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用电子邮箱 ( 741595925 @ qq.com ) 发送电子询比文件。

(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3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询比 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 201 室。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 开启 的响应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响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 1 )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询比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询比文件附件)。

5.3 未按 5.2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询比 公告在北排供应链(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1 号 1 幢北京排水集团第三管网分公司

邮编: 100192

联系人: 李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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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生产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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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子邮件: wangxiaolong_2@b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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