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剧毒化学品运输询比价
- 2026-05-22
项目名称: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剧毒化学品运输询比价
项目编号: 13260000-XJ-2026-0163
招标公司: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询比价 公告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剧毒化学品运输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5-22 10:45:20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报价。
┃ 询比价 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13260000-XJ-2026-0163
采购单位: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25 13: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5-25 17: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6-05-25 14:00:00
价格开启时间: 2026-05-25 17:00:00
采购类别: 运输
┃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上传资质要求第3、4、5
标书费: 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 招采标书费 13260000-XJ-2026-0163)
标书费收款账户: / /
保证金: 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 招采保证金 13260000-XJ-2026-0163)
保证金收款账户: / /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小型箱型货车 运输服务 1.000 元/车次 电汇或承兑 金隅红树林
中型箱型货车 运输服务 1.000 元/车次 电汇或承兑 金隅红树林
收货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窦店镇亚新路33号
┃ 详情描述
1. 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剧毒化学品运输
1.2服务区域: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1.3采购范围:核定载质量 1 -10t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
2. 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2.1 资质要求:
(1)本次需求项目要求报名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在国家工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能力。
(3)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进场相关方单位应为安排到企业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赔付额不低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承诺书自制盖章上传)
(5)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3 其他要求
(1)服务要求:运输介质为HW49剧毒化学品,需符合北京市及国家危废运输相关法规。
(2)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含燃气车型),加装 OBD 远程排放监控装置,支持实时数据上传监管平台。
(3)外观及标识要求
1、车身按 GB13392 标准安装危险货物运输标志,侧面安全标示牌需标注:限速标识、联合国编号(UN No.)、腐蚀性危险说明及紧急施救方法。
2、车辆颜色统一为醒目的安全色(建议黄色或橙色),外部无明显凹痕、污渍,保持整洁完好。
(4)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须按双人配置标准(驾驶员、押运员各1名)。
(5)运输单位须确保配置人员的在岗稳定性。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调度指挥中心批准。
4 报价规则
税率9%
车型
核定载质量
运输类别
最高限价含税
(元 / 车次)
小型箱型货车
2t以下
HW49剧毒化学品HW29含汞剧毒品
4000
中型箱型货车
2t至5t
HW49剧毒化学品
HW29含汞剧毒品
4500
备注
报名单位按法规要求配备押运员与驾驶员共同进行运输服务。
该报价包含人工、机械装卸等所有费用
相关合同结算条款说明如下:
(1)乙方未经甲方调度中心和相关领导同意,不按派车单约定按时出车转运,甲方不支付该车次运费。
(2)每月3日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上月完整的危险废物运输凭证及运输明细,作为结算依据。每月15日前,甲乙双方共同完成上月危险废物运输车次的核对与确认工作。待满足条件后甲方通知乙方按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税率为9%、税目为运输服务*运输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1+9%);若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开票税率按新政策执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并完成挂账后,待公司预算审批通过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相应运输服务费用。
(3)运输纸质凭证运距不允许修改,如特殊情况要修改的,必须由调度在修改处签字。
┃ 联系人
李工 / 查看完整信息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
监督举报邮箱: hsljiwe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