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JD-929701-202605-350]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竞价公告
- 2026-05-31
项目名称: [NJJD-929701-202605-350]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NJJD-929701-202605-350
招标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929701-202605-350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就2026年05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30,000吨
3. 交货地点:广西,来宾市,合山市,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指定场地
4. 交货日期:2026-06-01 至 2026-06-10
5. 运输方式:火运
6. 交货价格:车板价
7. 数量验收方式:第三方
8. 质量验收方式:第三方
9.货款结算方式:货款结算方式:1.一票结算。 2.买卖双方按码头汽车衡数量、第三方品质报告进行结算。 3.买卖双方在货物品质检验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结算单,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开具13%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卖方增值税发票后1个月内付清结算款。 4.付款方式:电汇、银行转账等。。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 / )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06-01 00:04:39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5,500
<5,100
空干基全硫St,ad
%
≤ 0.6
> 1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25-45
≤25或≥45
空干基灰分Aad
%
≤35
全水分(Mt)
%
<10
≥15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
≥1,300
<1,250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一)数量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以码头汽车衡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质量由买卖双方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按照GB标准对煤炭进行抽样、检验,该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双方质量结算之依据。 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卸货港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港口作业费、船舶滞期费、延期堆存费、货物出库及装车费用由卖方承担。货物抵达卸货港前的一切费用、运费、保险费及抵达卸货港后通关所需缴纳的关税、检验(检疫)费、增值税、移泊费用等全部税费由卖方负责。
(二)结算价格= 车板价±其它因素质量调整价。
1. 合同价格=车板价+质量调整价+其它调整价,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批次计价】方式
2. 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名/煤种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兆焦/千克)】 热值基准价格 加权方式 基准价格公式
烟煤 ≥5500 【基准卡价 元/[(千卡/千克)×吨]】 【单批次】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3. 质量调整价:
(1)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品种“质量标准”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烟煤】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5300-】 【1千卡/千克】 【 基准卡价 元/[(千卡/千克)×吨]】
【5500】 【单批次】 (单批次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烟煤】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5100-5299】 【1千卡/千克】 【( 基准卡价+0.003)元/[(千卡/千克)×吨]】
【5500】 【单批次】 (单批次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100千卡/千克以下,原则拒收。如果煤炭已入厂发生混堆等导致无法拒收的,按原煤20元/吨结算。
4、其它调整价:【硫分/挥发分等】指标以本合同约定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4.1、硫分调整价:空气干燥基全硫以0.6%为基准,每上升0.1%,原煤结算价扣减1元/吨。超过1%(含1.0%)的每上升0.1%,原煤结算价扣减5元/吨(不分段调整)。不足0.1%部分,按比例扣减。
4.2、挥发分调整价: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要求控制在25~45%。上限以45%为基准,每上升1%,原煤结算价扣减3元/吨。下限以25%为基准,每下降1%,原煤结算价扣减3元/吨。不足1%部分,按比例扣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变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造成影响的,则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价格调整。
(三)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符合下列条件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1)空气干燥基硫分St,ad超过1%;
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低于5100千卡/千克;
3)灰溶点ST小于1250℃;
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小于25%或大于45%
5)煤质掺假,掺泥、掺矸石(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1000kcal/kg,下同)等掺假重量超过1%或掺假热值低于合同基准热值1000 Kcal /kg;
(四)掺假考核:
1.抽查发现颗粒度大于50mm的矸石(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1000kcal/kg)量占比大于0.5%(含0.5%,下同),小于1%的,按实际含矸量5倍扣吨处理;矸石含量大于1%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2. 掺假劣质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比第三方检验热值偏低1000kcal/kg及以上,掺假劣质煤占比达到1%以上的,对该批次合同煤量在结算时按应结算价格下浮10%进行结算。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运煤炭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逾期交付发货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并且依照10元/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导致甲方缺煤停机或造成设备异常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且依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且依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执行量低于合同量90%的,对执行量在结算时按10元/吨作违约扣款考核。
5、合同执行量低于合同量80%的,对执行量在结算时按20元/吨作违约扣款考核。
6、合同执行量低于合同量70%的,对执行量在结算时按30元/吨作违约扣款考核。
7、合同执行量低于合同量60%的,对执行量在结算时按40元/吨作违约扣款考核。且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六、争议解决
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走法律途径解决的,双方约定向买方所在地广西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
2. 联系人:莫冬梅
3.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3921 大额支付行号:查看完整信息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车板交货).docx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