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稻香湖工作区2026-2027年度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8-17
项目名称: 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稻香湖工作区2026-2027年度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采购标的物: 车辆租赁服务、摆渡车租赁服务、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以下简称 “采购人”)委托,为其直属企业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直属企业”)采购 稻香湖工作区 2026-2027年度业务用车租赁服务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稻香湖工作区 2026-2027年度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招标人直属企业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包括:
( 1)摆渡车租赁服务:提供稻香湖地铁站至北京中心工作区的摆渡车,包括2辆客车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司机,车型为中型(19-23座)或大型(35-39)座,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对应车型。每月 基准行驶 行驶里程约 1000公里/辆,工作时间约3.5小时/辆/天, 具体 发车时间、地点 以招标人直属企业 通知 为准, 超出 月度基准行驶里程 部分据实结算。
( 2)应急用车租赁服务:承担临时应急用车租赁服务,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对应车型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司机。具体服务时间和里程以银清企通知为准,费用据实结算。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采购需求”。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项目性质:服务
5.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供应商应在合同履行期内向招标人直属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服务期限为自 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采购有效期】:三年,每年分别签订采购合同。首次合同期限 1年,后续最多可续签2次,累计不超过3年,3年期满后重新组织采购;第2年、第3年采购金额按每一年度内提供的服务计算。
【续签条件】:在国家相关政策不发生变化和预算批复都能保证的情况下,本年度服务期限届满前 30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年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确认,服务质量达到80(含)以上,可根据实际需求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招标人直属企业根据考核结果及需求变化,享有是否续签的最终决定权,不构成对投保人的续签承诺。双方每年签订续签合同的服务标准及服务单价应与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保持一致。
6. 采购预算规模 : 40万元 (含税) 。
7.最高限价(含税): 40万元。 超出 最高限价 的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2025年度 的供应商 财务报告 复印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 资信证明 复印件】。
3. 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注 2:供应商在参加清算总中心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清算总中心采购活动。
必须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采购人 或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后、磋商当日查询供应商的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 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5. 供应商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 供应商、供应商主要股东、供应商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采购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须提供承诺书】
7.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银清企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的供应商禁入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或原厂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 。
10. 本项目不接受将 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12. 供应商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 2025年8月1日至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包含 市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 任意一项 均可)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 年 8 月 17 日 09:00至2026 年 8 月 24 日 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3 . 磋商文件获取 方式:线上领购审核:每天 9:00-1 6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后不退。
4 .线上领购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1 )注册:潜在供应商需首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完成免费注册。 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 400 903 3175 。
2 )领购和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在领购采购文件前须在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照片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照片或扫描件,附被授权人 /联系人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支付标书款,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3 )标书款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注:平台服务费 200元,发票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 )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注册、购标信息确认等所需时间,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内尽早注册,以免影响标书领购。
5 )本项目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提交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潜在供应商完成标书领购后,可在平台获取唯一虚拟账号并提交磋商保证金;虚拟账号根据不同项目 / 包、不同供应商生成,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
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与磋商: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 8 月 28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
2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京城机电大厦十六层 160 4 会议室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 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和时间: 2026年 8 月 28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
5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京城机电大厦十六层 160 4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1 .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2 .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8号华融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孙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 68401584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号楼18层1809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宏瑞、罗慧、 刘溪、 王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691/605, luohui@
七、采购人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监督邮箱:sjhgb@cn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