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宏大厦设施设备急需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4-07
项目名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宏大厦设施设备急需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C-GGG260193B
招标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设施设备急需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宏大厦设施设备急需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GC-GGG260193B 日期:2026年04月07日
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网址:)工程编号:F0SG202600160 工程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宏大厦设施设备急需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公告信息为准。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宏大厦设施设备急需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厅【2024】14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木樨地北里甲11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57156.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049.98747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86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含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天然气更换阀门及调压箱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室外管线工程、气体灭火工程、C座中水工程、C座给水工程、B座中水工程、B座给水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其他 本项目建筑物高度为96.2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1.4.2条款规定,符合其“(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规定,故申请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规定,二级建造师可担任建筑物高度在15~10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30000之间的项目经理,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资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若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需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承诺将中标合同金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小微企业的份额占中小企业份额的比例不低于60%。(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于资格预审文件中无法添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请各申请人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中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提供(网址:/guizhangzhidu/202012/P02020查看完整信息334.pdf)。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4.3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6 年 04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4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联 系 人: 林立华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方式:详见/home/contactus
联系人及电话:禹晟哲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林立华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_68502317
日期: 2026 年 04 月 07 日
2026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