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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亮马桥25号5522.51平方米房屋及5.82亩院落出租

  • 2026-04-07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亮马桥25号5522.51平方米房屋及5.82亩院落出租

采购标的物: 院落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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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677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Y/04-0321

挂牌金额

5,299,061.99元

挂牌日期

2026-04-07

截止日期

2026-04-13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2026-CY/04-0321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5522.51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普通商业用房

附属设施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亮马桥25号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年

拟出让用途

商业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4-07

截止日期

2026-04-13

挂牌总金额(元)

5,299,061.99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1,32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5,299,061.99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房屋租金单价2.6元/平方米/天(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院落租金单价10000元/亩/年,无递增,租金季付,提前收取租金,先付押金。

2.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燃气、 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3.履约保证金为132万元整,提前支付。

4.无免租期。

5.租赁期间,受让方应对租赁物四至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6.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腾退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出让、受让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需保证在限期搬离期限内及时搬离租赁物。受让方延期搬离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出让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土地补偿费及地上物补偿费归出让方所有。

7.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饰。受让方负责房屋的修缮、维护。

8.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9.租赁期内,受让方需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租赁物。

10.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11.租赁期内,受让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出让方尊重受让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受让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12.出让、受让双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退租租赁物,应按照合同租赁年限总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

13.受让方以公司的名义与出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受让方签合同的公司被工商部门注销,所签订合同将同时终止。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该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为5522.51平方米,院落面积为5.82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商业,项目用途为商业。

3.占地四至:东至汽车电影院;西至亮马国家珠宝古玩城;南至亮马桥路;北至安家楼民房。

4.该标的所占土地为国有土地,土地规划用途为道路,土地现状用途为商业。

5.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需为北京市朝阳区。

6.该标的尚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出让方有权监督受让方管理、保护和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如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者发生其他违法违约行为时,出让方有权制止,直至解除合同。

10.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11.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或使用方并保证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一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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