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实验中学汽车租赁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 2026-05-15
项目名称: 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实验中学汽车租赁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实验中学
采购标的物: 汽车租赁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市十一学校石景山实验中学
汽车租赁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为满足学校教学、办公 、 学生实践活动 等各类活动的用车需求,保障用车安全、便捷、经济,现对校内汽车租赁服务进行校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比选项目
汽车租赁服务(具体车辆类型及租赁时长详见比选报价表)。
二、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 “ 单价最低中选 ” 原则,即针对各类车辆类型的半天租赁、一天租赁单价,供应商报价后,同类车辆租赁单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供应商(若单项单价有并列最低,取综合单价最低者;综合单价仍并列, 由评审小组综合 协商确定)。
三、车辆类型及租赁相关说明
1. 车辆类型:中巴车( 10-19座 、 20-39座) ,大 巴车( 40-59座、60座及以上) 。
2.租赁时长定义 :半天租赁为 4 小时内(含 4 小时),一天租赁为 8 小时内(含 8 小时) , 超出时长按额外标准协商计价(报价时可同步报额外时长单价,不纳入本次中选评分,仅作为后续合作参考);
3.租赁费用包含: 车辆使用费、驾驶员服务费、燃油费、保险费,不包含过路费、停车费(过路费、停车费按实际发生额另行结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资源,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具备有效的行驶证、保险凭证;
3. 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具备相应驾驶资质,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服务态度良好;
4. 近 3 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服务投诉。
五、报价要求
1. 供应商需按 “ 车辆类型 + 租赁时长 ” 分别报价,报价为含税单价(单位:元),不得隐瞒或虚报价格;
2. 报价单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 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若发现报价异常(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取消比选资格。
六、资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1. 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辆清单(含车辆型号、座位数、行驶证号)、驾驶员资质证明、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2.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至学校 门岗 (地址: 北辛安南路 16 号, 联系人 : 栾老师 ;联系电话: 88747611 );
3. 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0 日 17 时(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七、比选流程
1. 资料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资格有效性;
2. 单价比对:对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报价进行分类比对,确定各类车辆租赁单价最低的供应商 , 平均单价最低者中标 ;
八、其他说明
1. 中选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租赁服务,保障用车安全和服务质量,若出现违规、违约情况,学校有权终止合作;
2. 本次比选确定的单价有效期为 12 月(可根据学校需求调整),有效期内,学校可根据用车需求按该单价租赁车辆;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北京市十一 学校 石景山实验中学
2026 年 3 月 16 日
附件:学校汽车租赁服务比选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辆类型
半天租赁单价(元 /辆)
一天租赁单价(元 /辆)
额外时长单价(元 /小时,可选)
中巴车( 10-19座)
中 巴车( 20-30座)
大巴车( 40-59座 )
大巴车( 60座及以上)
备注: 1. 报价为含税单价,包含车辆使用费、驾驶员服务费、燃油费、保险费;2. 过路费、停车费另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