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社会文化精品配套设施领域项目谋划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5-18
项目名称: 延庆区社会文化精品配套设施领域项目谋划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社会文化精品配套设施领域项目谋划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 项目概况
> 延庆区社会文化精品配套设施领域项目谋划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0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016633-XM001
项目名称:延庆区社会文化精品配套设施领域项目谋划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紧密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长城文物保护为前提、配套基础设施功能完善为核心,围绕全面整合长城、世园、冬奥三大优秀社会文化资源及区域生态涵养、康养产业等其他优质优势资源,打造“保护优先、功能适配、风貌统一、服务优质”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完善配套功能区建设,在确保基础设施与长城历史风貌、景区定位同频适配的基础上,谋划一批贴合区域定位、建设内容明确、投资规模合理、可行性较强的社会文化精品配套设施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拟选取一家供应商对延庆区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深入研究。按照《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办法》(京政办发〔 2021 〕 14 号)、《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京发改〔 2022 〕 12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系统规划研究、实地现场调研、多方专家论证、精准对接市级要求等科学途径,谋划出一批重大投资项目,需同时符合延庆区重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方案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库〔 2016 〕 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5-19至2026-05-2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6-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6-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北京市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 〕 46 号 )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 财库〔 2011 〕 124 号 )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 〕 125 号 )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 〕 68 号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 2017 〕 141 号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 财库〔 2022 〕 19 号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 京财采购〔 2022 〕 1143 号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 ( 京财采购〔 2022 〕 672 号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 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 .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 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新城街98号
联系方式:李文浩,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张卓娅 杨振军,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卓娅 杨振军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