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西瓮各庄村170株林木转让
- 2026-05-18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西瓮各庄村170株林木转让
招标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西瓮各庄村
采购标的物: 林木转让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1130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DX/02-0007
挂牌金额
102,000.00元
挂牌日期
2026-05-18
截止日期
2026-05-22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西瓮各庄村170株林木转让
项目编码
2026-DX/02-0007
细分类型
林木所有权
坐落(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西瓮各庄村瓮麻路两侧杨树164棵及村北杨树6棵
权属类型
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林种
主要树种
占地面积(亩)
株数(株)
170
平均胸径
树龄(年)
是否具有采伐许可证
是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 土地四至
东至
薛振河杨树
南至
耕地
西至
大广高速向东95米
北至
翁麻路
# 土地四至
东至
兄弟串吧饭店
南至
养殖场院墙
西至
薛振河杨树T字路口
北至
翁麻路
# 土地四至
东至
姜志云杨树T字路口
南至
养殖场院墙
西至
村集体杨树
北至
翁麻路
# 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永久
出让用途
拟出让方式
转让
是否属再次出让
否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5-18
截止日期
2026-05-22
挂牌总金额(元)
102,000.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20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102,000.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内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转让金额:转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2000元,且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款场内结算,如涉及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合同价款。若成交价格低于或等于项目剩余保证金,则交易所直接将项目款划拨给甲方,并签订项目合同;若成交价格高于项目保证金则需乙方在成交结束五个自然日内补齐项目尾款,尾款补齐后可签订项目合同,若超过五个自然日未补齐项目尾款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可将交易保证金转给出让方作为交易补偿。
北京农交所合同价款结算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91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不接受联合报名,受让方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向受让方优先权归本村集体解释。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为林木清理并更新采伐,避免影响该标的周围农业种植及道路交通安全。最终受让方需在林木采伐时一并将所有采伐林木采伐至与路面齐平,并清除所有需采伐林木的树叶树枝等杂物,清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需在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林木采伐期内进行采伐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受让方需自行现场踏勘,受让方递交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的170株林木由受让方自行采伐;
4.本项目涉及林木170株,整体转让,不单独拆分转让,转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2000元,且一次性付清;
5.本项目所涉林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西瓮各庄村瓮麻路两侧杨树164棵及村北杨树6棵;
6.本项目涉及三个地块,四至分别为:地块一:东至薛振河杨树、南至耕地、西至大广高速向东95米、北至翁麻路,地块二:东至兄弟串吧饭店、南至养殖场院墙、西至薛振河杨树T字路口、北至翁麻路,地块三:东至姜志云杨树T字路口、南至养殖场院墙、西至村集体杨树、北至翁麻路;
7.本项目涉及三个地块采伐证编号分别为:查看完整信息7001、查看完整信息7002、查看完整信息7003,采伐证上林木为88株,另外的82株林木涉及地块为非林地,故不需要办理采伐证;
8.合同款场内结算,如涉及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合同价款。若成交价格低于或等于项目剩余保证金,则交易所直接将项目款划拨给甲方,并签订项目合同;若成交价格高于项目保证金则需乙方在成交结束五个自然日内补齐项目尾款,尾款补齐后可签订项目合同,若超过五个自然日未补齐项目尾款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可将交易保证金转给出让方作为交易补偿;
9.意向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5)意向受让方无故不签订合同或无故不缴纳费用的。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贺舜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