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邀请公告-2026年中国银行人民币国际使用论坛项目告-2026年中国银行人民币国际使用论坛项目
- 2026-05-19
项目名称: 公开邀请公告-2026年中国银行人民币国际使用论坛项目告-2026年中国银行人民币国际使用论坛项目
项目编号: BOC-查看完整信息-FS-20260132
招标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人民币国际使用论坛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公开邀请公告-2026年中国银行人民币国际使用论坛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26年中国银行人民币国际使用论坛”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2026年中国银行人民币国际使用论坛”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查看完整信息-FS-2026013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论坛服务商,负责论坛活动的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服务地点:上海。
会场预定:会场需容纳人数约250人,有VIP休息室,有分会场场地,LED屏幕。
会场布置:包括会议主题、主视觉画面等设计,舞台搭建,配备音响、视频、灯光系统等。
印刷品:会议手册、会议议程等。
会议要求:安排同传。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不多于1家。
服务期:2026年6月8日-6月9日(其中6月8日为彩排时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 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类似的客户营销会议、客户交流会议等服务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合同必须体现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盖章页)。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pc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供应商提出注册申请后,中银智采平台会进行注册审核。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官网()“采购公告”置顶公告《关于中银智采平台于2024年1月1日投入使用的公告》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中银智采平台将对供应商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即为注册成功。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并根据流程自行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2.本项目实行中银智采平台领取电子版采购邀请文件,无纸质版采购邀请文件。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2026年5月25日9:00(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为准)。未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邀请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3.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申请领取文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
供应商申请领取文件后即可下载采购邀请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
4.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审核、采购邀请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邀请文件。
6.供应商需在中银智采平台“基础管理-软件下载”页面,及时下载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用于申请CA证书、制作应答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Windows系统。
7.供应商务必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申请CA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CA证书进行后续操作,例如应答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CA电子印章操作等。
8.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遇法定节假日正常调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pc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 9:00(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为准)
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下文中所指“电子应答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应答文件。
2.凡通过中银智采平台下载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方可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应答文件,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供应商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应答文件上传所需时间,尽量提前上传应答文件。
3.中银智采平台中无应答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开启报价及谈判
1.谈判时间:2026年5月26日10:00(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为准)
2.谈判地点:线上。
3.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将使用电子应答文件谈判、评审。开启报价开始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发起应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30分钟),通过CA证书或解密秘钥完成应答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应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开启报价后尽快解密。
4.供应商所使用的电脑须下载谷歌浏览器、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解密时使用的电脑需要和加密电脑为同一台电脑,如若更换电脑,需要进行CA证书补发流程,或使用解密秘钥方式解密,建议应答文件加密和解密使用同一台电脑。如因电脑问题以及其他非系统故障原因导致应答文件解密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转线下谈判、评审的规则: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应答文件线下谈判、评审: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大于15家。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举报邮箱: dwgzbjgjwbgs_hq@bank-of-china.com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交易银行部
邮编:100818
联系人:王淳
电话:86-10-665922254
电子函件:zhjsgjjs@bank-of-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