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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认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告

  • 2026-05-19

项目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认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认证服务金融科技产品检测及认证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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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认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内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 2019 〕 237 号)、《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规范 JR/T 0092-2019 》的相关规范,人民银行委托互联网金融协会对所有移动金融客户端进行应用备案,备案需对资金交易类 APP 进行金融科技产品检测及认证。 本项目拟采购的金融科技产品检测及认证服务是根据上述规范要求,在客户端软件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高风险监测能力、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和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对我行金融科技产品进行检测、认证。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范围主要由身份认证安全、逻辑安全、安全功能设计、密码算法及密钥管理、数据安全等五个方面的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要求,以及设计要求、开发要求、发布要求、维护要求等四个方面的客户端应用软件管理要求组成。根据监管要求,金融科技产品认证每三年一次,认证有效期内每年进行监督审查,监督审查与首年认证工作内容一致。

五、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六、单一来源采购说明

我行自 2020 年起引入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认证”)的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认证服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 2019 〕 237 号)和《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规范( JR/T 0092-2019 )》的相关要求定期面向移动金融客户端开展认证工作。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实行“三年一循环”的管理模式:第一年为初次全流程认证,第二年、第三年为年度监审。按照行业管理规则和认证闭环要求,一旦首年确定认证机构,后续两年年审必须由同一家机构接续办理,不能更换。 2025 年我行已启动本轮三年认证工作,首年已从国金认证采购认证服务,今年为第二年监审阶段,因此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国金认证是金融行业专属、唯一对口的认证机构,已获金融科技产品认证全项资质,为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承担金标委秘书处实施工作组相关工作,配合人民银行、金标委推动国标落地实施,长期对接金融行业监管要求,行业专业性、合规认可度、监管适配性好。

综上所述,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金融科技产品检测认证服务。

七、合格响应方资格标准:受邀请的合格响应方。具体要求如下:

1. 通用资格条件:

( 1 )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如响应方为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如响应方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响应方应没有处于停业、歇业、重整、破产清算状态,没有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 3 )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自然人提供征信报告。

( 4 )响应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 5.1 )提供 2025 年 4 月 1 日后 1 年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 5.2 )提供 2025 年 4 月 1 日后 1 年内任意 1 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 个人所得税除外。

( 6 )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年内( 2023 年 4 月 1 日后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 200 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注:民生银行或其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将现场查询响应方在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仅适用于查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全套 “ 信用信息报告 ” ,中国政府采购网( /search/cr/ )的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以及中国执行公开网( )的 “ 失信被执行人 ” 和 “ 限制消费人员 ” 截图,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查询方法详见采购文件内说明。

( 7 )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 8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以下情况: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响应方。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方法

2. 特定资格条件

无。

八、公示期: 2026 年 5 月 19 日 -2026 年 5 月 26 日,共计 5 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 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 代理机构 ,书面文件包括:

Ø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Ø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Ø 异议单位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Ø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意见(如有);

Ø 若异议材料通过审核,能够准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承诺函(非不可抗力不得放弃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否则将被列入采购方不良供应商名录);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威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hewei@ccbecc.com

采购方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liulin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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